南都訊 記者鄭雨楠 熊薇 魏凱 謝亮輝地鐵三號線隧道壁被地面施工單位鉆穿,這樣的事情一年內發生過2次。廣州地鐵昨日表示,兩次隧道壁被鉆穿均受外力影響。鉆頭有能力鉆穿隧道壁,與隧道建設質量無關。已修補過的隧道經專業評估,不會影響運營安全。
去年10月不同區間也被鉆穿
據廣州地鐵通報,10月2日上午9時08分,三號線白云大道北站地面約100米處一外部單位違法鉆探施工,鉆管打穿往體育西路站方向的隧道。致該區間被迫中斷行車40多分鐘,其他區間行車延誤20分鐘。為確保行車安全,當日事發區域限速10公里運行,當晚收車后對鉆穿的隧道完成修復,前日已經取消限速正常運營。
這樣的事情并非首次發生。去年10月19日,廣州地鐵三號線北延段也曾被鉆管鑿穿隧道壁。2次被鉆穿隧道壁,是否與隧道建設質量和設計有關?廣州地鐵解釋,三號線北延線隧道頂端至地面深度超過12米左右,較淺,是考慮地質條件和線路站點間的落差和位置而定的。隧道壁由鋼筋、混凝土組成的管片組成,但鉆探設備連花崗巖都可以穿透,隧道壁被鉆穿實屬正常,與隧道質量完全無關。并表示,雖然線路隧道不同位置兩次被鉆穿,但并不影響隧道整體結構。經修補和專業人士評定后,不會影響日常運營安全。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長沙地鐵項目總工程師劉恒伏曾表示,地鐵隧道深度依地質條件不同會有差異。鋼筋混凝土鑄造的地鐵隧道被勘探鉆頭打穿也符合常理。30-35厘米厚度的盾構管片,普通鉆頭1-2個可鉆穿,用金剛鉆一個鉆頭就行。
勘探需向地鐵設施保護辦公室備案
鉆探是勘探工作中的一項技術手段。依市建委《關于加強地鐵控制保護區內工程勘探及地下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技[2012]1433號)以及《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和個人開展工程勘探之前,應到市地鐵設施保護辦公室核查勘探范圍是否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如勘探作業范圍在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建設單位和個人應將勘探方案報市地鐵設施保護辦公室備案。備案通過后方可開展勘探工作。
廣州地鐵稱初步調查顯示,此事件是外部施工單位違法鉆探施工所致。公安機關已控制施工人員,正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