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2月13日消息(記者何京玉)魯證期貨公司的計算機系統因為升級發生故障,導致用戶無法操作約1個小時,給客戶造成143萬元損失。客戶索賠不成,將魯證期貨告上法庭。原告“我的有色網”總經理邱緒奎今天(13日)接受經濟之聲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已經通過多種渠道尋求解決,打官司是最后的維權手段。魯證期貨相關負責人則以掛斷記者電話回應采訪要求。
邱緒奎介紹,2010年1月7號,他正要在系統中進行自己習慣的“平倉操作”,時間在9點半到10點半之間,但發現無法操作,最終導致自己損失143萬元。邱緒奎提供的一份《魯證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營業部關于行情中斷引發客戶投訴的事宜的請示》中寫著,“由于交易行情客戶端交易中斷,客戶的不滿情緒極為嚴厲,營業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以短信告知客戶,并對反映最為強烈的客戶進行安撫。”
但是安撫不能解決邱緒奎的問題,他要求賠償損失,最終在今年5月把魯證期貨告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邱緒奎:我一直希望他們來解決這件事情,后來也找過他們的總經理李學奎。一開始打電話的時候,他說我們是國有企業,不可能給你賠償,如果要賠償,必須法院判我,我才能賠。后來我就直接投訴到證監會,證監會也給了回復,說會責令魯證期貨協商解決,但是后來他們就沒下文了。
記者試圖向魯證期貨公司總經理李學魁求證,不過遭到對方掛斷電話。
記者:請問是李學奎李總么?
李學魁:你哪位?
記者:我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的。
李學魁:我在……開會呢。
記者:我只想確認一件事情,有一位“我的有色網”的邱緒奎先生,把您起訴到一中院,有沒有這件事,您知道么?
(李學魁掛電話)
經過了一輪輪的協商和投訴,法院告訴邱緒奎,到起訴時已經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
邱緒奎: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是8月8日開過庭,然后11月14號判決書送達給我們了,他是以訴訟時效過期為理由把我們給駁回了。
但在接到判決書以后,邱緒奎的律師找到了新證據,案情出現了峰會路轉。
邱緒奎:現在我們律師是調查到了證監會給魯證期貨的回復,讓他們簽收的一個東西,這個可以作為訴訟期限中斷的起始日期,以這個為理由我們是提起了上訴。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告訴記者,從目前掌握的信息看,邱緒奎的訴求是合理的。
楊立新:是它公司這一方的原因它應該賠,有個兩年的訴訟時效,可能是超過這個了,如果中間有證據證明這個中斷過,他可以證明他主張過,就從那個時候開始算。
邱緒奎表示他將堅持訴訟到底,等待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