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2月18日電 (記者 閆雅琪)“甘肅建設執法不再會有‘臨時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蔡林崢18日在甘肅省政府新聞辦 (微博)新聞發布會上說。
當日發布會,甘肅省住建廳發布《甘肅省建設行政執法條例》,并定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臨時工”執法事件層出不窮。資深傳媒人張郁暉在博客上盤點,“2013年關于‘臨時工’執法引發沖突”的新聞事件共有24起。
2013年11月29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宣講團成員、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發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文章指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面臨六大主要任務,其中就包括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將合同工、臨時工堅決調離執法崗位。
蔡林崢說,此次辦法的《條例》中明確,甘肅省執法人員必須是國家公務人員,經過法律基礎知識和建設執法業務知識培訓,同時還要取得國家或者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活動時,應當持證上崗,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并不得少于兩人。
“不但要嚴厲執法,還要保證當事人權益。”蔡林崢說,應當聽取當事人意見,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對符合聽證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成立的,應當采納。
蔡林崢還說,執法過程應當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目前有電話、信件實名、互聯網三種舉報和投訴方式。配備專門人員按實際對舉報和投訴進行分類,20天內完成投訴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