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計劃和經濟體制改革、物價、項目、統計、社會經濟調查、外事臺僑、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法制、目標管理、應急管理、金融、政府采購、稅務、人民武裝工作。協助彭洪縣長分管財政、人事、審計工作。分管縣政府辦(金融辦、法制辦、外僑辦、應急辦)、政務服務中心、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審計局、監察局、發改局(物價局、幫扶辦)、統計局、民生辦、行政學校。聯系人大、政協、統戰、臺辦、國稅局、地稅局、駐樂部隊、機關事務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僑聯、國家統計局樂至調查隊、人行、農行、工行、中行、農發行、郵政儲蓄、信用聯社、民生村鎮銀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