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位于北大西洋中部,北美和歐洲兩大板塊之間,面積10.3萬平方公里、人口30萬。2005年人均GDP超44000美元,居世界前列。其經濟發展模式引人注目。冰島經濟主要建立在對自然資源和沿海漁場、水力、地熱資源以及草地的利用上。上世紀90年代以來,冰島政府逐步加大經濟多元化改革的力度,力求改變冰島經濟依賴漁業及農牧業生產的單一經濟模式。1994年至今,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產業結構逐步調整,制造業和旅游服務業迅速擴大,GDP年均增長4%左右,失業率2%以下。在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轉型過程中,冰政局穩定,政策適當,其中,科技進步和發展扮演了重要角色,使冰在能源開發利用、IT、生命科學和海洋漁業等領域躋身世界先進行列。
一、能源開發
(一)水利資源和地熱資源
冰島人均擁有水量是歐洲人均水量的600倍。地熱資源更是得天獨厚。地質學專家研究成果顯示,冰島地殼厚度0-10公里范圍的地熱資源含量為3億TWH(地熱能源,1TWH相當于一億度電);地殼厚度0-3公里范圍內的地熱含量為3千萬個TWH;技術上可利用率為1百萬TWH。冰島目前僅開發利用的溫度為100
近年來,冰島政府十分重視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到目前為止,在冰境內已建成的水力發電站6座,年發電量在6億度(GHW)以上,,計劃擴建和新建的水力發電站6座。同時冰島還建立了4座地熱電站,包括發電功率為6萬千瓦的卡拉夫拉(Krafla)地熱電站,0.3萬千瓦的比加拉夫萊格(Bjarnarflag)地熱電站,6萬千瓦的奈斯亞威里爾(Nesjavellir)地熱電站和1.7萬千瓦的斯瓦辛基(Svartsengi)地熱電站。目前,原有熱電站擴建和新建電站都在規劃和籌建之中。
迄今為止,冰島地熱發電的潛力只開發了一小部分,主要電力供應仍來自水力發電。冰島目前地熱開發主要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取暖、溫室大棚、海水養殖、游泳池、溫泉洗浴、道路融雪、城市熱水供應等方面。由于沒有污染源,冰島被稱為世界無污染國家,自然環境及生態仍保持原始狀態。
(二)依托能源開發利用的制造業
冰島是一個資源匱乏但能源充足的國家,充分發揮能源優勢發展相關產業,促進產業的多元化,是冰島政府近年來發展經濟的重要政策。其中,充分利用《京都議定書》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大力發展能源密集型工業作為其首選,一是金屬冶煉行業,包括鋁、鐵合金、鎂、硅鐵、研磨材料、鋼、鋅等冶煉產業的開發。二是化工行業,包括聚醇、酒精(乙醇)、煉油廠、造紙、顏料、制氧、特殊化工等產業的開發。目前,冰已有大型鋁廠、硅鐵廠6座,年產鋁近50萬噸,成為冰制造業的支柱產業,依擴建、籌建和規劃中的鋁廠規模,至2010-2020年,冰年產鋁將突破百萬噸。鋁廠的建設同時也促進了水電和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
(三)氫能源研發
為充分利用冰島水利、地熱資源,減少石油進口,控制環境污染,冰率先進行氫能源研究開發利用。1999年,由能源公司、研究機構和政府組建冰島新能源公司,致力于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2001年3月起,冰島新能源公司開始實施生態城市交通系統項目(EcologicalCityTransportSystemorECTOS),是冰島第一次進行以氫為燃料的真正意義上的示范項目。2003年,3輛使用這種燃料的公交車投入運行。
盡管目前仍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如一輛以氫氣為燃料的大客車造價要比一輛柴油大客車高出6倍,且氫氣的使用成本目前尚無法與汽油和柴油竟爭,但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不僅象征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也是人類未來必將面對和解決的重大課題。
二、海洋漁業
冰政府認為,掌握海洋漁業科學技術的目標是達到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盡最大努力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不被破壞。通過合理享用全部海洋資源,使其產出率長期保持最佳水平。為此,所有決策必須依賴于準確及時既科學又經濟的信息來源,確保漁業領域的個人和集體掌握既清楚又可操作的指導原則,在良好的工作環境里,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力,保持可持續性發展。
(一)管理體制
冰島對海產資源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一個世紀之前。冰島人十分清楚海產資源的作用及對他們的重要性。海產品出口占了冰島出口總量的40%。在奪回專屬經濟區控制權不久后,冰島人清醒地認識到,過度捕撈已使他們最為寶貴的漁業資源幾近枯竭。各種形式的限漁措施陸續出臺,對各種管理體制政治上的激烈爭論愈演愈烈。1983年,冰島議會決定,以每艘漁船1981-1983年捕撈量為基礎,實行配額分配管理體制。單個配額可轉讓制與年度配額分配制是冰島漁業管理的核心,同時還有其它幾項輔助措施。對漁具的規定就是其中一項,如規定網眼的尺寸等。由于海岸附近是魚類產卵和繁殖的地方,不允許拖網捕撈。捕撈網的網眼也不能過大,以免捕撈到幼魚。還制訂了許多臨時禁海規定,防止捕撈正在產卵的魚類。而且,如果小魚的捕撈量超過一定比例,海洋研究所有權力不經事先通知臨時關閉漁場。
(二)捕撈配額制
冰島現有捕撈配額制是漁業部根據海洋研究所的建議確定年度許可捕撈量,然后進行分配。根據年度許可捕撈量,捕撈船被授予某一種魚的捕撈配額。所有漁船獲得的配額組成100%的魚種配額。所有商業捕撈作業以配額為限。在建立配額體制前,配額最初是以每艘漁船的歷史捕撈量為基礎進行分配,后來發展成在年度配額捕撈量的框架內單配額成倍增加進行分配。每艘漁船根據授予的單魚種配額進行捕撈作業。這就是捕撈配額制。
(三)注重經濟效益
冰島漁業管理的主要特點在于對經濟效益的重視。就其整體而言,包括漁業加工和銷售,效益來自于以市場和可獲得的勞動力確定捕撈量。漁業捕撈公司視配額多少進行投資,避免了投資過量或不足。捕撈配額由那些使用效益好的公司獲得,允許不同魚種配額的轉讓也促使公司更加專業化。配額的可轉讓性使捕撈公司可根據每年實際存在的魚類資源數量調整配額的買進數量。大多數情況下,捕撈和加工有著直接的關系,漁船和加工廠屬于同一公司。
將配額授給個體漁船而不是公司的做法并未造成捕撈和加工之間的不平衡,真正發生重大變化的是因配額的可轉讓性而使當地和地區性捕撈量發生了很大變化,成功獲得配額的公司相應獲得更多的捕撈和加工量。
(四)有效監控
在冰島,對捕撈量的稱重和登記均是在碼頭上進行。每次捕撈量稱重后,數據輸入漁業管理局信息管理中心數據庫,管理中心掌握著冰島大小漁船的實際捕撈量。當捕撈量信息輸入數據庫后,任何人皆可通過互聯網進行查詢。這種管理模式加大了透明度,確保了對冰島大小漁船的捕撈作業及捕撈量的有效監控。
配額機制一直有效地將捕撈量控制在限定范圍內,實際捕撈總量也極具透明度,只有一點與眾不同,雖然全部捕撈量在冰島陸地上登記輸入數據庫,但97%的捕撈量卻出口到國外。這種管理體制也由其它管理措施加以輔助,比如封閉某些海域,,保護幼魚和瀕臨滅絕的魚類,或對捕魚工具實行嚴格限制等。
(五)保護資源和漁場
冰島全部漁場面積75.8萬平方公里,具有世界最豐富的魚類資源。冬季,鱈魚資源最豐富的海域位于冰島的西南海岸,全年最豐富的鱈魚資源位于冰島西北Fjords海域的西部。紅魚大多在冰島南部、西部和東南海域。鯡魚大多限于Fjords東部海域和冰島東南海岸,毛鱗魚位于冰島北部,深水蝦位于冰島西部和南部海域。
格陵蘭鳙鰈魚常在Fjords西部深水海域,或冰島北部、西部及東部海岸水域。深水紅魚常沿雷克郡海脊聚集在冰島西南200海里內外。其它海產,如淺水蝦、扇貝、挪威龍蝦以及深水蝦等只限于部分區域。冰島海岸警衛隊負責這些漁場的捕撈監視。
盡管冰島人口不多,只有30萬人,但冰島是世界海產品的重要供應國之一。冰島的漁船每年捕撈近200萬噸的海產品,大部分出口到其它國家和地區,年出口貨值超過20億美元。這些海產品來自北大西洋的原始海域,在海上和陸地上的加工經過嚴格的衛生檢驗,既安全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