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白俄羅斯共和國第一個自由經濟區創建以來,白俄羅斯共和國積累了一定的自由經濟區生成和發展經驗,共和國境內現有如下六個自由經濟區:
1. 布列斯特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1996年12月,它是由白俄羅斯政府同國際聯合商行德國分行的專家們合作創辦的,經營期限為50年。自由經濟區位于白俄羅斯西南同波蘭相鄰的布列斯特州,地理位置十分優越。在該區運作的主要是白俄羅斯國內外的中小企業,大多為商業、建材、醫藥和木材加工等部門。德國是布列斯特自由經濟區的主要投資國,占自由經濟區投資總額的43.3%。其次有俄羅斯(21%)、英國(9%)、美國(5.8%)、波蘭(5.6%)、捷克(4.4%)以及烏克蘭、法國、意大利、立陶宛、奧地利、以色列、塞浦路斯、挪威和西班牙。
在布列斯特自由經濟區眾多的貿易伙伴中,俄羅斯獨占鰲頭,它占自由經濟區貿易額的94.4%。自由經濟區向俄羅斯出口家具及其配套產品(63.4%)、塑料及其制品(12.5%)、油漆(2.5%)、地毯及其他地板鋪飾物(2.2%);從俄羅斯進口食品(37.6%)、玻璃及其制品(21.1%)和紡織品(13.1%)。在同非獨聯體國家的出口總額中,德國和捷克占的比重最大,分別為46.9%和30.4%;在同非獨聯體國家的進口總額中,德國和波蘭占的比重最大,分別為36.7%和30.5%。
2. 戈梅利-拉頓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1998年,位于白俄羅斯東南部的戈梅利州,經營期限為50年。自由經濟區的地理位置非常優越,靠近俄羅斯和烏克蘭。在戈梅利-拉頓自由經濟區投資的國家有德國、列支敦士登、捷克、瑞士、波蘭和以色列。區內生產的產品有一般工業用品、消費品、縫紉機、家具、商業設備、無線電設備、漆包線和其他按計劃生產的產品。自由經濟區的進出口以機器設備、錄音和復印設備、非貴重金屬及其制品為主。
3. 明斯克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1998年,位于白俄羅斯中部的明斯克州,經營期限為30年。在明斯克自由經濟區投資的國家有美國(17%)、英國(17%)、意大利(16%)、德國(11%)、波蘭(10%)、俄羅斯(10%)、拉脫維亞(8%)和立陶宛(6%)。區內企業大多為從事食品(27%)、機械制造(23%)、建筑(16%)、家具和木材加工(14%)、包裝(14%)和印刷(6%)的生產行業。明斯克自由經濟區93%的產品都銷往俄羅斯,只有7%的產品出口到非獨聯體國家。
4. 維捷布斯克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1998年年底,位于白俄羅斯東北部的維捷布斯克州,經營期限為30年。維捷布斯克自由經濟區遠景規劃是,建立電視機廠和計算機控制顯示器設計院的生產聯合企業,它由19個獨立車間、工段和生產部門組成,專門生產電視機。
5. 莫吉廖夫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2001年5月,位于白俄羅斯東部的莫吉廖夫州。自由經濟區2002年2月1日開始運作,占地面積242.7公頃。目前,在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有捷克、德國和俄羅斯的企業,它們分別生產紅外線加熱器動力保護設備、非織造衣料和藥品。德國萊比錫一家公司從事德國-白俄羅斯運輸發送業務,捷克和俄羅斯的有關企業共同設計和建立利用生產廢料制作塊狀燃料的流水線。將來在自由經濟區內還要安排住宅公用事業用的高精度測量儀、高效控制器和機器人裝置、出口型加固軟管、消費品、商業設備、辦公用品和生活用具的生產。
建立莫吉廖夫自由經濟區的目的是,提高莫吉廖夫州的經濟活力,增強其商品競爭力和出口潛力,促進出口型產品和進口替代產品的生產,為創造和運用白俄羅斯國內外的研究成果、高新技術和外國先進經驗保障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條件。
6. 格羅德諾投資自由經濟區
該區建于2002年4月,位于白俄羅斯西部的格羅德諾州。格羅德諾投資自由經濟區建立的目的是吸引白俄羅斯國內外的投資,建立和發展出口型的高技術產品的生產部門,增加見效快和有競爭力的出口產品的產量,建立和發展新的進口替代生產部門。
白俄羅斯自由經濟區的關稅制度。在白俄羅斯自由經濟區的外來企業享有各種優惠。白俄羅斯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由經濟區運作期間不允許增加它們的稅收項目和稅費。除此而外,白俄羅斯政府為自由經濟區的外來企業規定了特別的關稅制度:--自由經濟區的經營主體有權從事公認的進出口、換貨和中介商品與服務(區內生產和從事的)業務。--對自由經濟區外來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不規定定額,對其出口到白俄羅斯境內外的產品也不實行許可證制度,除白俄羅斯國家有國際義務的商品外。--自由經濟區的商品(勞務)進口沒有定額限制,也不實行許可證制度,除有專門條例和政府間協議規定進口的商品外。--出口自由經濟區的商品和其他財產免繳海關關稅,除海關手續費外。對進口到自由經濟區而后又出口到白俄羅斯國家境內的其他地方的商品則要征收海關關稅和其他付費。--出口到自由經濟區外的區內外來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免繳海關關稅,除海關手續費外。--進出口自由經濟區的商品和其他財產必須以規定方式申報。白俄羅斯政府對自由經濟區外來企業的法定基金做了規定:至少5萬美元。自由經濟區外來企業創立文件指出,在作為自由經濟區外來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起的第一年中每家外來企業的法定基金不得少于50%,從登記注冊之日起滿兩年法定基金要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