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羅弗敦群島漁業概況
羅弗敦群島位于挪威北部的諾爾蘭郡。受墨西哥灣暖流影響,羅弗敦地區氣候較溫和,冬季并不寒冷(平均氣溫-1度左右),夏季也不炎熱(平均氣溫12度左右)。在洋流和羅弗敦海底結構的雙重作用下,深海海底營養物質被卷起,為海洋生物的繁殖和生長創造了得天獨厚的有利條件,使得羅弗敦成為挪威和世界最好的漁場。
每年冬春季節,大批大西洋鱈魚(Atlantic Cod)從巴倫支海南下到羅弗敦產卵繁殖,2-4月是鱈魚的主要捕撈期。近年來,羅弗敦群島年產鱈魚約6萬噸,占挪威全國鱈魚產量的10%左右。除大西洋鱈魚外,綠青鱈(Coalfish)和黑線鱈(Haddock)也是當地主要漁產品,比目魚和褐蟹等產量也很可觀。羅弗敦和諾德蘭郡還是養殖三文魚和鱒魚的主要產地,年產量達23萬噸。
除新鮮的魚、蝦、蟹和貝類以外,羅弗敦還出產干鱈魚、鮮魚塊和冷凍魚塊、鱈魚餅、魚肝油、煙熏三文魚等海產品。羅弗敦的海產品加工業已基本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只有少部分流程仍需要人工完成。現代化生產方式極大提高了生產效率,降低了單位生產成本,保證了挪威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挪威海產養殖業的特點
挪威在海產養殖研究和生產方面已有近40年的歷史。目前,挪威海產養殖業已取代捕撈業,成為挪威漁業的支柱;養殖三文魚則成為挪威主要的出口商品,占有將近50%的國際市場份額。在長期生產實踐中,挪威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從種苗繁育、成魚養殖到飼料生產和設備制造的完整產業鏈。
海產養殖業受到歷屆挪威政府的高度重視。挪威的執政黨工黨將保持挪威漁業和海產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及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寫入執政綱領,提出政府要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設立專項基金支持,改善養殖業的所有制結構,調整養殖許可制度等,努力確保實現長期環保目標和資源的公平分配。
挪威的海產養殖業是在嚴格的法律規定下發展起來的現代化產業。在過去40的年間,挪威通過了一系列關于養殖業的專門立法,如《關于海洋牧場的規定》、《關于三文魚繁殖授權的規定》、《關于飼料的規定》、《關于漁產品質量的法規》、《關于水產設施操作的法規》等(這些立法已被并入《水產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綜合性法規),實現了養殖業的法制化。根據這些法規,從事海產養殖需要事先申請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位置、以符合環保標準的方式建造養殖設施。在生產過程中,養殖場必須嚴格遵守最大養殖密度和生產設施衛生、消毒等規定,以控制疫病的產生和蔓延,保護周邊的自然環境。
受益于現代化養殖技術的廣泛使用,養殖場的所有生產活動,如飼料投放、生長環境監測、成魚捕撈等,均由機器以自動化方式完成。雖然自動化生產要求較高的設備投入,但由于挪威的海產養殖是以產業化方式進行的,養殖密度很高,設備投入只在生產成本中占有極小的比重。
以挪威三文魚養殖為例:養殖場一般使用周長約160米的圓形網箱,容積約5萬立方米。按照挪威法律,網箱的養殖密度不能大于每立方米25公斤,因此,每個網箱產量約120萬公斤。按照每公斤23-24克朗的收支平衡價格計算,養殖一個網箱的三文魚的總收益(也是全部成本約為3000萬克朗左右。在總成本中,飼料占70%,魚苗占10%,工人工資占6%,用電占4%,養護和保險等占3%,技術服務占2%。雖然每套網箱的價值高達120-130萬克朗,但在總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僅為5 %左右。
挪威專家認為,挪威在海產品養殖方面的技術和經驗可以為發展中國的水產養殖業提供參考和借鑒。中國的海產養殖方面既面臨著巨大的機會,也面臨許多問題和挑戰。其中,最大挑戰來自于自然環境,比如:洋流流速較快,沿海臺風活動頻繁等。同時,中國的海產養殖業還沒有實現產業化養殖,養殖密度遠低于產業化養殖要求的水平。
他們建議:中國政府應制定水產養殖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加大科研投入,對技術和設備研究給予必要的扶持政策,引進國外技術和成功經驗,在高密度和高效益產業化生產技術方面實現突破。在此基礎上,政府應引導養殖戶改變觀念,用高水平產業化逐步取代目前相對粗放和廣種薄收的生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