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科技創新政策平臺 助推創新型包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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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際、國內科技發展的大環境正發生著一系列重要變化,科技活動與經濟社會發展日益緊密,包頭市的科技工作也進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發展時期,科技對經濟社會的支撐引領作用日益凸顯。為了加快建設創新型包頭,增強包頭市區域創新能力,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創業環境,包頭市先后頒布了《關于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包頭的決定》、《包頭市企業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實施意見》、《關于加快稀土高新區和各工業園區科技發展指導意見》、《包頭市創建創新型城市目標任務分解方案》等一系列旨在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方針、政策,通過科技創新政策長期有效的作用,努力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這些科技政策,充分享受有關政策扶持,結合國家的一些科技政策,我們在此以問答形式,對其中的一些重點政策向大家進行介紹:
◆包頭市推薦上報的國家、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有哪些種類
《包頭市推薦上報國家、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推薦上報的國家、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范圍主要包括:國家863計劃、973計劃等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和科技惠民計劃等項目;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資金項目、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項目、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科技富民強縣項目、科技惠民工程項目以及其他科技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等。
申報承擔科技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必須是包頭市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的單位。
申報單位必須具有人員穩定的研究開發團隊,具備相關技術及產品開發所必需的科研設施條件和技術優勢,以及科研管理經驗。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研究內容重復爭取立項支持。
課題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每次申報時只能主持同領域一項科研課題。課題負責人承擔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科技計劃項目,無故未完成預期任務或不配合上級管理部門考核工作的,不推薦申報新的項目。
◆在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中加強高層次創新人才如何使用與培養?
在《關于在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中加強高層次創新人才使用與培養的暫行辦法》中指出,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對不同類型的創新人才進行重點培養。重大科技項目應注重產學研結合的方式培養創新人才和高級工程技術人才。要積極引導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等創新基地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加強創新人才使用與培養工作。對于產業化項目或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優先考慮由具備條件的企業牽頭承擔,或由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承擔,促進企業創新人才的使用與培養。優先支持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合理的研究團隊承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與開發,促進創新團隊的形成。研究團隊中,45歲以下(含45歲)青年研究人員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0%。優先支持年齡45歲以下(含45歲)青年研究人員主持重大科技項目,促進青年高層次人才的成長。優先支持不同學科、不同領域、不同機構的研究人員聯合承擔重大項目課題研究,培養跨學科、跨領域的復合型人才。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和合同書中必須包含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創新人才培養計劃應包括創新人才培養的目標、具體實施方案等相關內容。在重大科技項目實施期內,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要對獲資助項目的創新人才使用與培養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項目的驗收過程中,要把創新人才使用與培養列入考評指標。考評內容包括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的完成情況,實際培養的創新人才數量和質量以及整個創新團隊的情況。要優先支持績效考評為優秀的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承擔新的項目,對成績顯著的創新團隊應以適當方式給予持續、穩定的滾動支持。為了更好地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鼓勵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刻苦攻關,允許從重大科技項目政府引導資金中,安排15%的人員費。利用知識產權政策激勵人才創新。重大科技項目管理部門要建立和完善與重大項目相關的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數據庫,包括創新人才的基本情況、專長領域、研究經歷、取得成果等信息。加強創新人才的跟蹤服務和管理,為創新人才使用、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平臺。
◆院士工作站如何申報?
《包頭市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院士工作站的設立條件:
(一)、在包頭市行政區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有明確的研究課題和穩定的經費支持,能給院士及其團隊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二)、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有市級以上(含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載體,以及承擔國家、自治區及包頭市重大項目的科技型企業可優先設立院士工作站,并給予重點支持。
(三)、與1名以上院士(包括1名)簽約,共同開展技術創新或產業化研發活動,有明確的、實質性的科技研發或成果轉化合作任務。
(四)、設立院士工作站的單位是院士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主體,負責制定本單位院士工作站規章制度,安排專項科研經費和運行經費,落實專門管理人員,做好院士及其團隊的科研和生活服務工作。
院士工作站的主要任務:攻克制約包頭市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和制約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與關鍵技術。推動包頭市優勢產業、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搶占戰略制高點,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并不斷升級。自主研制和引進、消化、吸收院士領銜的創新團隊科研成果,共同推進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產品。培養包頭市急需的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
◆包頭市節能減排示范技術如何認定管理?
節能減排示范技術采取企業自愿申報方式,包頭市科技局統一受理。
1、申報單位必須是包頭市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國家、自治區節能減排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出臺的相關規定。對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優化產業結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3、所申報的技術在生產中應用后節能減排效果明顯,單位產品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比應用該技術前有明顯降低。在廢物循環利用、余熱余壓回收、能源轉換等方面成效顯著。
4、申報的示范技術可以是自主開發、聯合開發或引進的技術,企業擁有該技術的使用權,企業掌握技術的核心或關鍵點,技術水平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企業領導高度重視節能減排技術推廣工作,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及管理水平。企業有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工作計劃(或規劃)和實施方案,有扎實的工作基礎、較完善的基礎設施及規章制度。
申報企業按照申報書要求提交報告,經專家評審、科技局審核后,授予包頭市節能減排示范技術稱號,并頒發證書或牌匾。
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每兩年考核一次,在考核時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示范技術的稱號。
◆產學研合作總體目標是什么?
到2015年:
———圍繞包頭市工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100項重點產學研合作項目。
———聯合共建10家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
———圍繞工農業優勢特色產業打造3-5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建設完善20個產學研合作示范企業。
———新形成10家高校、科研院所產學研合作的戰略伙伴。
———建成3-5個對重點產業有強大支撐作用的技術公共服務平臺。
———建成3-5個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和成果推廣中心。
———通過產學研合作,引進100名專家學者開展多種形式科技服務。
◆怎樣完成產學研合作目標?
一要完善產學研合作機制與服務體系建設。
建立政府、企業與高校、研究院所等合作雙方高層互訪機制;鼓勵引導企業積極與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完善產學研合作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時發布企業技術需求及高校、科研院所最新技術成果;定期與不定期結合舉辦產學研合作項目對接活動,促成更多項目實施。充分發揮中科院北京技術轉移中心包頭分中心、清華大學與包頭市產學研合作辦公室等機構服務作用,推動產學研交流活動制度化、經常化。
二要通過實施產學研示范項目,形成一批核心技術與關鍵技術。
圍繞包頭市鋼鐵、鋁業、裝備制造、稀土等優勢特色產業及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及菜、薯、肉、乳現代農牧業等領域每年實施一批重點產學研合作項目,爭取在鋼鐵、鋁業、稀土清潔高效生產工藝及高性能鋼材產品、高檔鋁合金、高純鋁深加工、重型汽車、工程機械、鐵路車輛、核電燃料元件、風力發電機組、太陽能光伏材料及電池組件與稀土永磁、貯能、發光、拋光等功能材料開發和產業化技術方面形成一批核心技術與關鍵技術。
三要加強示范企業建設及稀土高新區、工業園區產學研合作。
為加強產學研合作的示范作用,按《包頭市產學研合作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20家產學研合作示范企業。
以稀土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八個專業特色工業園區及農業科技園區為依托,積極開展產學研合作。加快推進合作機制建設,積極引導項目成果、科技人才、研發平臺進入園區,把一批專業園區建設成為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的窗口和成果轉化基地,進一步提升園區產業持續創新力和科技示范帶動效應。
四要加強產學研合作平臺建設。
支持和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構建。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運用市場機制集聚創新資源,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現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在戰略層面的有效結合。圍繞優勢特色產業,重點建設完善稀土、重型汽車、小肥羊綠色產業等3-5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加強各類聯合研發中心、實驗室平臺建設。引導包頭市園區、企業積極尋求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優勢學科合作,共建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推進中科院稀土研究開發中心、高性能低成本鋼產品開發中心、鋁電解合金化重點實驗室、液壓元件綜合實驗室等10家聯合技術研發中心和實驗室建設。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來包建立技術轉移機構。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據自身優勢,來包頭市建立技術轉移機構,或者成立校(院)企合作機構,逐步形成技術轉移體系。依托特色工業園區及農業科技園區建成3-5個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和成果推廣中心。
加強行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繼續完善和建設包括包頭大型儀器共享平臺、裝備制造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爭取新建鋼鐵、鋁業、稀土等行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的平臺,同時借鑒中科院研發服務基地面向包頭開放的成功經驗,與清華、北大等重點高校、科研機構合作,使其先進的實驗、檢測、研發設備向包頭市企事業單位開放。
五要通過加強產學研合作,引進、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
以企業為主體,加快高層次人才培養步伐。建立完善的培養、引進人才使用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培訓機構建立長期的科技與人才合作關系。積極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利用合作項目載體,引進一批“千人計劃”人才,引進一批學科或技術帶頭人,引進一批擁有科研成果、研發能力較強的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合作培養企業自主創新的高層次人才。以企業急需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為主攻目標,合作培養一批在職工程碩士、博士。
六要加強市內科研院所、大學與企業之間的產學研合作,充分發揮包頭市科研院所及大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區位優勢,推進與企業開展聯合攻關、共建研發機構、人才培訓等合作。
◆如何全面提升包頭市稀土高新區和各工業園區科技創新能力?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稀土高新區和各工業園區科技發展指導意見指出:
(一)高新區和園區要建立項目論證制度,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在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大量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高新技術項目,促進高技術項目向高新區和園區集中,有效提高高新區和園區產業的科技含量和層次。對高新區和園區引進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市有關部門要擇優給予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立項支持,并推薦申報國家、自治區相關部門的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
(二)充分發揮政府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市本級科技應用研發資金要進一步向高新區和園區傾斜,“十二五”末期要達到60%以上;稀土高新區每年安排的科技應用研發資金要達到本級財政當年預算支出的3%以上;各旗縣區政府每年安排的科技應用研發資金要達到本級財政當年預算支出的2%以上,其中前三年要達到1%以上,后兩年要達到2%以上,旗縣區本級應用研發資金50%要專項用于園區科技發展的支持。園區管委會要設立科技發展專項資金。
(三)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市有關部門要引導高新區和園區內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培育創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及企業研發機構,并擇優給予一定的科技經費支持,高新區和園區要拿出相同的經費給予匹配支持。
(四)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高新區和園區管委會要根據園區產業特點依托國內特別是市內骨干企業、大學、科研院所建設公共技術研發平臺、檢測試驗平臺、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市政府將擇優給予一定的科技經費支持,高新區和園區要拿出本同的經費給予匹配支持。
(五)大力推進科技中介機構發展。積極發展生產力促進中心、企業孵化器、創業服務中心、技術交易、專利代理和鑒定機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信息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中介服務機構。
(六)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帶動產業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要增加環境保護投入,組織園區環境保護重大科技問題研究和新型環境保護問題風險評估,加大節能減排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對高新區和園區內被認定的重點自主創新產品、節能減排技術和專利工作示范單位,市有部門要擇優給予一定的科技經費支持,高新區和園區要拿出相同的經費給予匹配支持。
(七)充分利用產學研合作等各種有效機制,推動高新區和園區企業與國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市有關部門每年通過項目對接會、考察、網絡等方式,推動項目合作,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在高新區和園區建立技術轉移機構。培育認定各級產學研合作示范企業,并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高新區和園區要拿出相應的經費給予匹配支持。
(八)加強和完善科技創新融資體系建設。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企業與銀行對接工作,組織篩選有信貸需求的高新區和園區企業爭取銀行信貸支持。對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級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市本級立項貼息支持。組織高新區和園區內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創業板上市、培訓、輔導工作,進一步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和引導企業運用信貸、信托、融資租賃、集合理財、債券發行、融資擔保等各類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
(九)積極引進高素質技術人才。鼓勵本地區、國內外的優秀人才進入高新區和園區投資興辦企業。鼓勵支持高新區和園區企業引進高素質科技人才。鼓勵科技人員通過專職或兼職等形式為高新區和園區企業開展科技服務工作。在有條件的高新區和園區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
◆包頭市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申報條件是什么?
(一)凡在包頭市從事種養殖業生產、引進示范農業科技成果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均可申請認定;
(二)具有鮮明的科技特色,科技含量高,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農業技術水平應明顯高于當地水平;基地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相對穩定的技術和科技人才依托(有一名以上大學本科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能組織實施多項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范推廣或農業高新技術應用、開發;
(三)具有一定的產業化規模和良好的基礎設施,功能設計合理,且有較強的防災、抗災能力的集約化、設施化、標準化的特色農業基地及種養結合、資源循環利用的生態農業基地;
(四)能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具體情況,制訂基地發展規劃以及分期實施的方案,并納入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總體規劃中;優先認定菜、薯、肉、乳四大主導產業基地。
◆在科技管理中如何加強專利工作?
一、制定包頭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要充分體現專利工作內容,優先支持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單位申報科技項目。本意見所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要指企事業單位申報的專利。
二、包頭市科技計劃項目在申請立項時,項目單位應提出專利計劃。專利計劃要注明擬申請或已擁有的專利情況,進度和安排,明確項目完成后擬達到的專利授權或專利申請目標。專利計劃將作為科技計劃項目申請立項的指標之一,項目論證時對有專利申請計劃或已擁有專利成果加大所占得分權重。對有申報發明專利計劃的課題優先給予立項。對具有產業化前景的專利成果轉化項目優先立項。
三、包頭市科技計劃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專利情況列入科技計劃合同指標體系。項目執行過程中,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執行過程的各個階段和項目完成后取得的技術成果,具備專利申請條件的應當及時申請專利保護。科技計劃項目承擔者,自立項起到項目完成后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一次項目相關專利申請情況。
四、包頭市科技計劃項目在鑒定、驗收時,要把專利計劃的完成情況納入科技計劃項目評審指標體系。科技項目的專利申請以及獲得授權的專利數量、種類指標作為鑒定、驗收時技術評價指標之一。
五、在包頭市科技項目評獎時,要將科技項目的專利申請以及獲得的專利授權數量、種類指標作為技術評價的依據之一,評獎過程中加大對擁有專利成果所占得的權重。評定為包頭市科技進步一等獎的項目原則上要求有受理的專利,評定為包頭市科技進步二等獎的項目優先推薦有專利申請的項目。
六、在包頭市重點自主創新產品、創新型試點企業的認定中,加大認定過程中項目專利成果的得分權重。對獲得國家專利的重點自主創新產品和創新型試點企業、知識產權明晰、沒有產權糾紛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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