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軍,男,1968年3月出生,漢族,內蒙古赤峰人。1992年7月入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員(副局級),掛任烏蘭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兩年)。
1984.09—1987.09 內蒙古赤峰平莊中學學生;
1987.09—1991.07 中國地質大學探礦工程專業學生;
1991.07—1993.05 中國地質大學團委干事;
1993.05—1993.11 北京團市委研究室干部;
1993.11—1995.06 北京市委組織部黨群干部二處干部;
1995.06—1997.12 北京市委組織部市直干部處副主任科員;
1997.12—2000.08 北京市委組織部市直干部處主任科員;
2000.08—2002.07 北京市委組織部市直干部處副處長(其間:1998.04—2001.01 在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攻讀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2.07—2005.11 北京奧組委人事任免處處長(其間:2004.11—2004.12參加北京市政府赴哈佛大學高級公共行政管理培訓班);
2005.11—2008.11 北京奧組委人事部副部長(其間:2005.09—2008.07在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2008.11—2009.03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委員(副局級);
2009.03—2010.12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員(副局級)兼新聞發言人;
2010.12至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員(副局級),掛任烏蘭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