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備受公眾關注的李某某強暴案中,該案的核心人物李某某究竟是否成年的問題,一直是輿論討論的焦點,在這個問題上,李家一直堅稱李某某是未成年人,而不少網友卻翻出了李某某之父于2006年參加《魯豫有約》訪談節目時錄像視頻,在節目中,李某某的父母親口說明此時李某某已經年滿12歲,網友據此推算出李某某涉案時已經成年。骨齡測試一度成為李某某案中的“熱詞”之一。
“在刑事訴訟中,如果存在被告人戶籍年齡與實際年齡存在疑問時,就需通過骨齡鑒定來確定被告人的年齡范圍,以確定是否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件。”房山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董杰說,在目前的刑事審判中,骨齡鑒定的應用雖然占全部案件的比例不高,但是遇到被告人年齡問題存疑的情況時應用還較為普遍。骨齡鑒定運用于司法審判并非新鮮事,早在十幾年前,骨齡鑒定就作為依據在司法案件中被使用。那么為什么法院沒有對李某某進行骨齡測試呢?
為回應輿論的關切,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負責人日前公開回應了“李某某年齡造假”的問題,證實法院認為李某某為未成年人。“在我們的刑事審判實踐中,認定未成年與否,主要是根據戶籍證明、出生證明文件、學籍卡、人口普查登記、無利害關系人的證言等有效的證據綜合判斷,對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對被告人實際年齡的審查認定是證據審查中一個重要的環節,我們都會非常認真、嚴謹對待,除庭審審查外,一般還會進行必要的庭外調查工作,例如到被告人出生地、出生醫院、學校進行調查走訪等,以保證定案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因此,本案判決對各被告人年齡情況的認定都是依法有據的。”
法律人士稱,在李某某案中,原告并未提出對李某某年齡的質疑,多項證據也表明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并未安排對李某某進行骨齡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