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市招商網訊 :財稅優惠政策
1、外來客商投資興辦國家鼓勵和允許發展項目,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企業獲利年度起,由市財政給予5年獎勵,前兩年獎勵額為其交納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的100%,后三年獎勵額為其繳納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的50%。
2、外來企業將取得的利潤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在本市投資其他國家鼓勵和允許發展項目,經營期在5年以上的,前三年由財政按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的50%予以獎勵。
3、外來企業年納增值稅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3年內給予獎勵。獎勵額按入庫的10%計算,第二年至第三年新增的增值稅按其增量部分加獎10%。
4、外商投資舉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按省政府規定免征當年地方所得稅。出口創匯企業當年出口額在上年基數上每增加50萬美元,由受益的財政部門獎勵給企業法人代表0.2萬元人民幣。
5、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省級以上認定)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企業上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獎勵六年,前三年由受益方全額獎勵給企業,后三年按50%獎勵給企業。
二、扶持企業優惠政策
1、技術進步獎。凡列入國家級、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并付于實施的企業,分別給予6萬元和3萬元的貸款貼息;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相關等級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分別給予企業技術創新扶助獎金5萬元和1萬元;凡獲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分別獎勵企業4萬元和1萬元;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名牌產品分別獎勵企業4萬元和1萬元。
2、增量貢獻獎。實際上交稅金中地方財政可用部分比上年度增長10%以上的企業,實行“增十獎一”的政策,獲獎額中50%用于獎勵企業法人代表,其余的50%由企業法人代表獎勵給其他有貢獻的人員。
3、突出貢獻獎。實際上交稅金中地方財政可用部分連續兩年均達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企業法人代表一棟別墅或同等價值的一輛小轎車;對連續兩年保持月平均有1000名(含1000名)以上員工在崗或連續兩年實際上交稅金均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政府可給予企業一個到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工作的名額(新進人員要符合用人單位相關條件)。對在發展地方工業經濟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優先推薦申報參加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貼和優秀專家等有關榮譽稱號的評選,以及全國和省、市勞動模范的評選。
4、科技創新獎。我市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對獲得國家、省科技創新基金項目的分別給予獎勵5萬元和1萬元。
5、建設科研中心獎。鼓勵企業建設技術開發機構,對新列入國家、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補助10萬元、5萬元。
三、收費優惠政策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入園企業,除保留工商局工商注冊登記費,環保排污費,超標排污費之外,其他一律免予收取。
(二)經營服務性收費。對入園企業一律按國家最低標準50%以下收取。對供電、供水等服務項目,在使用材料上允許企業按技術要求自行選購,安裝勞務費按最低標準減半收取。
四、服務保障措施
(一)集中辦理。實行“一個窗口”辦公制度,所有投資項目審批手續及收費均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代辦跟辦。實行招商項目全程服務和手續代辦制,從項目辦理審批手續到建成運營全過程實行跟蹤服務,并為投資者代辦一切審批手續。
(三)控制檢查。除刑事案件偵查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進入外來投資企業進行檢查。確需進入企業進行檢查的,須報請市政府市長批準,經批準后出具《準予檢查通知書》。部門憑《準予檢查通知書》,在相關單位指派的一名工作人員陪同下進行檢查。違反本規定進行的各類檢查和管理行為,外來投資企業有權抵制,并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