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拔尖人才
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加盟我校的兩院院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級重大項目負責人或科技獎勵獲得者等拔尖人才,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具體協商。
二、中央“千人計劃”、湖北省“百人計劃”人選
(一)引進條件
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條件:
1、“千人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
引進的人才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每年在學校工作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②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③學校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人才。
2、“千人計劃”創新人才短期項目
引進的人才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每年在學校工作不少于2個月,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②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③學校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人才;
④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做出實質性貢獻;
⑤已與學校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學校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3、青年千人計劃項目
青年千人計劃人選,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屬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②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學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歷;
③申報時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
④引進后全職來校工作;
⑤為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對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績的,可以破格引進。
4、湖北省“百人計劃”創新人才
引進的人才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引進后每年在學校工作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②在國際或所在國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③學校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創新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1、“千人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入選者優惠待遇
①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②提供安家費5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40萬元及160-180平方米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③全職引進者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決子女入學入托;不需學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學校提供一次性補貼5萬元;
④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50-80萬元/年;
⑤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00-20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200-30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10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100-200萬元;
⑥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2、“千人計劃”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入選者優惠待遇
①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合同期滿后申請全職回國工作的,再發放補助50萬元;
②免費提供來校工作期間住房,每年報銷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③根據引進人才實際需要,可為其辦理出入境、醫療、保險等手續;
④工作期間采取月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5萬元/月;
⑤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額度的科研啟動金和實驗室建設費。
3、青年千人計劃項目入選者優惠待遇
①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②提供安家費3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20萬元及160-180平方米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③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決子女入學入托;不需學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學校提供一次性補貼5萬元;
④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20-30萬元/年;
⑤除中央財政給予引進人才科研補助經費外,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10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150-30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20-5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50-100萬元;
⑥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4、湖北省“百人計劃”創新人才入選者優惠待遇
①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②提供安家費3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20萬元及160-180平方米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③工作期間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標準為20-30萬元/年;
④全職引進者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決子女入學入托;不需學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學校提供一次性補貼5萬元;
⑤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10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150-300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20-50萬元,實驗室建設費50-100萬元;
⑥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三、湖北省“楚天學者計劃”人選
(一)引進條件
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條件:
1、講座教授
①在國外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一般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副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
②學術造詣高深,在國際上本學科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取得國際公認的重大成就;
③保證聘期內每年在學校工作2個月以上。
2、特聘教授
①一般具有博士學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年齡45周歲以下,對特別突出和緊缺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②國外應聘者原則上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國內應聘者原則上應擔任教授或相應職位3年以上;
③學術造詣高深,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果;
④對本學科建設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具有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
⑤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
⑥具有較強的拼搏奉獻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領導能力,善于培養青年人才,注重學術梯隊建設,能帶領一支創新團隊協同攻關;
⑦原則上要求聘期內全職在學校工作。
3、楚天學子
①在世界知名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或在世界知名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1學年以上并獲得突出成果,年齡在40周歲以下;
②能獨立完成教學和科研工作;
③保證在學校全職工作。
(二)工作生活待遇
1、講座教授
①免費提供來校工作期間住房;
②提供楚天學者講座教授津貼1.5萬元/月;
③每年報銷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④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額度的科研啟動金和實驗室建設費。
2、特聘教授
①全職引進者提供安家費3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20萬元及160平方米左右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②提供特殊津貼10萬元/年,全職引進者同時享受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
③全職引進者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決子女入學入托;不需學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學校提供一次性補貼5萬元;
④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50萬元和實驗室建設費100萬元,其他學科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⑤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或研究助手。
3、楚天學子
①提供安家費2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10萬元及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②提供特殊津貼3萬元/年,同時享受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
③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2萬元和實驗室建設費30萬元,其他學科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④提供實驗室和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
四、海外留學歸國博士(后)
(一)引進條件
1、在海外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取得博士學位或從事博士后研究,能全職來校工作,年齡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2、掌握本學科國際學術前沿,在本學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具有較大的影響,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3、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費15-20萬元(購買校外商品化住房)及過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費6-10萬元及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
2、對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條件者,可先聘后評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兌現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若競聘上校內學科建設特聘崗位,可享受相應的特殊津貼;
4、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9-12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3-4萬元;
5、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團隊成員。
五、國內優秀博士(后)
(一)引進條件
1、在國內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取得博士學位或從事博士后研究的優秀博士(后),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費3-8萬元及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校內福利性住房到位之前提供過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補貼600元/月;
2、對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條件者,可先聘后評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兌現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若競聘上校內學科建設特聘崗位,可享受相應的特殊津貼;
4、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4-9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5-3萬元。
六、其他博士(后)
(一)引進條件
1、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的博士(后),年齡不超過3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和第一學歷要求;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校內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內職工購房政策購買;校內福利性住房到位之前提供過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補貼600元/月;
2、工科提供科研啟動金3萬元,其他學科提供科研啟動金1萬元。
溫馨提示:
1.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或郵寄、傳真向我校人事處提出應聘申請,亦可由同行專家或親友代為推薦;
2.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個人簡歷、博士期間學習成績和博士論文題目、自我評價、獎懲情況、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可以獲得學位的證明)、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2)主要學術成就:近五年發表的學術論文(附查新證明)和科研成果目錄一份以及獲獎情況。
(3)高層次人才還需提供到崗后的工作計劃和設想,并明確有無其他工作生活等條件要求。
應聘者簡歷可發到校人事處或直接發給學院聯系人。個人求職材料不退,請自留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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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湖北工業大學人事處郵編:430068
聯系電話:86-27-88028869,86-27-88427935
傳真:86-27-88427935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汪晶晶呂建兵王厚華
學校主頁:http://www.hbut.edu.cn
人事處網頁:http://rsc.hbut.edu.cn
湖北工業大學誠邀您的加盟!
高層次人才引進學科
我校擬在以下學科引進中央“千人計劃”、湖北省“百人計劃”、湖北省“楚天學者計劃”人選及海外留學歸國博士或博士后。
輕工技術與工程(制漿造紙工程、發酵工程)
儀器科學與技術(精密儀器及機械、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
土木工程(巖土工程、結構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學、材料加工工程)
電氣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設計學(設計藝術學)
機械工程(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及理論)
控制科學與工程(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
軟件工程
化學工程與技術(化學工程、化學工藝、生物化工、應用化學、工業催化)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力學(工程力學)
工商管理會計學、企業管理
管理科學與工程
應用經濟學
馬克思主義理論
光學工程
附件:
湖北工業大學2012年度教師需求計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