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擬從人才引進留用、創業扶持、激勵表彰、培養開發四個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保障,將重點提高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的補貼標準,同時在薪酬、獎勵、編制、科研資金、人才創業扶持資金、配偶工作、子女就讀等方面實現突破和創新。今年,哈爾濱市人才發展資金從3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
——重點領域引進高層次人才直接聘用。為重點領域(行業)引進的國內外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和研發團隊,屬于機關事業單位范疇的,經評價機構認定,有望可直接聘用,且在年薪待遇和科研經費等方面提供優惠,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議。
——黨政機關急需引進專業性特殊人才薪酬翻倍。黨政機關急需引進的專業性特殊人才,有望可從具有高學歷和高職稱人才中聘用,薪酬最高為哈爾濱市公務員上年度人均月工資額的數倍。
——鼓勵碩士以上學歷畢業生來哈留哈創業就業。專業對口、急需緊缺人員進入事業單位的,有望可直接采取面試和考核聘用。因工作需要引進到市屬單位的兩院院士、博士生導師和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以上政府特貼人員、正高職和博士,在服務期內可按不同標準發放安家費。
——鼓勵吸引國外專家來哈技術交流、項目合作和技術引進。其中對解決技術、管理問題的給予經費資助;對引進國際前沿技術及重點發展領域的研發團隊,項目實施后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給予資助;對認定為市、省、國家級“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基地”或“引智成果示范單位”的,每年給予不同額度的資助;對國家批復的引進外國專家項目,給予按比例資金匹配。
——有望設立對俄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哈爾濱市每年投入資金用于引進俄羅斯及獨聯體專家和優秀人才、赴俄培訓項目經費資助,組織開展境內外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及對俄人才智力資源開發。
——特邀專家作出貢獻給予不同額度獎勵。有望以柔性方式引進的省外高層人才被市政府聘為特邀專家并作出貢獻的,將給予不同額度的獎勵。
——來哈創業可享同等待遇。以柔性方式引進的創業人員,有望辦理哈爾濱市人才居住證,憑證或將可享受:申請科研經費資助,申請評審或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及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出國(境)公務、商務活動和港澳旅游,其子女接受同等義務教育等待遇。
——職介機構介紹人才可重獎。鼓勵全社會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舉賢薦能、招才引智,對在哈注冊設立的人才和職業中介服務機構為哈爾濱市每引進一名急需緊缺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且發揮作用的,有望給予不同額度獎勵。
——興建人才周轉公寓。市政府擬投資興建人才周轉公寓,五年內免費提供給市屬單位引進外地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職稱人員以及各類專家居住。高層次人才較為集中且有自用土地的企事業單位有望經市政府批準,集資建設高層次人才公寓。
——引進人才可自由選擇在居住地落戶。引進人才有望不受戶籍限制,其配偶、子女如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均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可自由選擇在居住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