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公布的“法官嫖娼門”視頻截圖,圈中所示為上海市高院工作人員陳雪明。
上海“法官嫖娼門”事件繼續發酵。今日上午,倪某否認了發布視頻后遭到威脅的說法。他稱自己昨日給上海市紀委提供了6月9日視頻的完整證據。
他表示,發布視頻是因一起涉及自己的裝修合同糾紛案有人為因素干預,沒有得到公正判決,干預判案者為視頻中的法官之一趙明華。
今年4月8日,他還發現趙明華與一名律師一起嫖娼,當場報了警。
向紀委提供完整視頻
昨日上午,爆料人倪某來到上海市紀委,與5名紀委工作人員進行了4個多小時的談話。
倪某介紹,紀委工作人員首先問到了已曝光視頻的真偽問題。
他向紀委人員說明了視頻均為他自己拍攝,內容屬實。網上已公開的視頻是剪輯過的,提交給紀委的視頻未經任何剪輯,總時長達30多個小時。
倪某稱,公布這些視頻并非針對陳雪明,而是針對趙明華,拍到了陳雪明及其他3名法院工作人員涉嫌違紀的視頻,純粹是一個意外。
此前,倪某通過網絡公布一段視頻,舉報上海高院陳雪明、趙明華法官等人接受吃請、去夜總會娛樂,并集體招嫖。
上海市紀委及上海高院均于昨日表示,已對陳雪明等四人在夜總會娛樂的情況開展調查,并將根據查清的事實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案件敗訴后跟蹤法官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倪某講述了自己拍攝視頻的原委。他介紹,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在上海做生意已有多年。2009年,他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審理中,他兩度敗訴,申訴到上海市高院要求再審,又被裁定駁回。雖經上海三級法院的審理和判決,他始終堅持認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
他曾向上海市各有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均未獲解決。去年7月份,迫于當地法院的執行壓力,他賣掉了自己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一套房子,用于繳納判決的執行款,此后一直租房居住。
事后,他得知原告是上海市高院法官趙明華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師則是趙明華的堂弟。他懷疑趙明華很可能干預了案件審理后,就開始搜集趙明華涉嫌違紀的證據。
耗時1年獲得關鍵證據
從開始收集趙明華涉嫌違紀的證據至今,倪某用了近一年的時間。他說,在收集相關證據的過程中,iPad、智能手機等等都成為他取證的工具。
經過近一年的時間,他取得了趙明華涉嫌違紀的一系列視頻資料,其中包括頻繁高檔消費、坐擁多套房產、與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當交往等等。由于趙明華并不認識自己,所以在取證過程中,他沒有被趙明華發現。
爆料人說,雖然有了一些證據,但他依然沒放棄努力,并在今年6月9日有了新收獲。當天下午,他發現趙明華駕車在上海市區的多個區頻繁移動。下午5點多,趙明華駕駛的銀灰色帕薩特 轎車來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大院。時間不長,這輛車駛出高院,一路不停地駛向位于上海市浦東區的衡山度假村。
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衡山度假村消費時丟失了物品為由,要求調取相關監控錄像。保安給他看錄像時,他使用iPad和秘拍器材、手機等進行了翻拍。因為幾次拍攝效果均不理想,他多次來到度假村,經過反復努力,他最終獲得了清晰的監控錄像。這些監控錄像,將陳雪明、趙明華等人6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系列行動都清晰地記錄下來。
在獲得視頻后,他進行了編輯,將他認為最說明問題、最精華的部分發到了網上。
對話爆料人
“此前他嫖娼的證據我手里都有”
今日上午,本報記者對話爆料人倪某。他稱自己昨日給上海市紀委提供了6月9日視頻的完整證據。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FW):所拍攝的視頻中出現的這些人參與過你的案件審理嗎?
爆料人倪某(以下簡稱倪):只有趙明華一個人。其他人我以前沒有任何接觸。
FW:做這些事的時候是否有人幫助過你?
倪:沒有人幫過我,都是我自己在做。
FW:將視頻上傳到網上,都是自己做的嗎?
倪:是的,都是我自己上傳的。
FW:家人是否知道你在做這些?
倪:家人不知情,我不想讓他們跟著我擔驚受怕。
FW:事件發生后,趙明華以及視頻中出現的幾個人,他們或者他們的家屬是否找過你?
倪:沒有人找過我。他們的家屬也和我沒有任何接觸。
FW:現在事情發生了,你是否受到過來自外界的威脅?上海市高院是否有人再次找過你?
倪:沒有任何人威脅過我,上海市高院也沒有人再找我。
FW:現在你的生活受這件事影響大嗎?
倪:沒有什么影響。
此前發現趙明華嫖娼后報警
FW:除了6月9日的這件事,此前你發現過趙明華有嫖娼行為嗎?
倪:6月9日的事情其實只是一根導火索,此前他嫖娼的證據我手里都有。
FW:也就是之前趙明華嫖娼,你也跟蹤過,并有證據?
倪:是的,都有。
FW:可以說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倪:今年4月8日下午,趙明華從高院駕車出來后,來到上海一家非常高檔的會所嫖娼,我一路跟蹤。
FW:當時只有趙明華一個人嗎?
倪:不是他一個人,還有一個律師。這個律師以前也是法院系統的,后來辭職去做了律師。
FW:這個律師你以前見過嗎?是否知道他的名字?
倪:以前沒見過,但是我知道這個人。
FW:當天他們都參與嫖娼了嗎?
倪:是的,他們都找了小姐。當時是律師請趙明華。
FW:4月8日當天,你發現他們的行為后怎樣處理的?
倪:那時我忽略了很多事情,直接報的警。
FW:忽略了什么?為什么說忽略了很多事情?
倪:我當天報警了,并且在這家會所門外堵住了趙明華。警察來了之后,對我反復盤問,對趙明華沒有作任何處理。他趁亂就走了。
FW:那當天的事情最終如何解決?
倪:最終這件事,由那位律師承擔了。趙明華沒有受到任何處理。至于律師受到什么樣的處理,我也不清楚。
“查看視頻的過程很順利”
FW:你去衡山度假村以丟失物品為由需要查看視頻,這個過程順利嗎?
倪:很順利。他們的保安很配合我,我只用了兩根煙就把所有我想要的證據都拿到了。
FW:當時這些保安知道你的實際目的嗎?
倪:不知道。我的目的不會告訴他們的。
FW:對于這件事將如何解決,趙明華是否會受到嚴肅處理,你覺得紀委和上海高院會給你怎樣的回復?
倪:對于趙明華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理,是紀委和上海高院要考慮的問題。
FW:趙明華的身份是法官,你在跟蹤他之前想到過會拍到這些視頻嗎?
倪:完全在我意料之外。我當初只想看看他和什么人接觸,沒想到卻抓到了這些。
背景
裝修引糾紛 爆料人賣房抵債
據倪某介紹,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于上海市閘北區。他與顧某簽訂了裝修協議,該協議及兩次補充協議顯示,由顧某的公司對這家酒店進行裝修,工程總造價為500萬元,支付方式為先支付總造價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萬元及規定的銀行貸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就其他一些問題發生了較大的爭議。
2010年,顧某將倪某告到了上海市閘北區法院,并稱工程款為1100余萬元,倪某只支付了100萬。后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審計公司對工程進行了審計,認為工程總造價應為820余萬。因此倪某一方應當向顧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萬。但這家連鎖酒店的公司總部出具的加盟確認書卻明確算出,倪某加盟該店,整個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