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民的興起,深圳不少市民移民海外,社保關系該如何處理?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釋稱,參保人加入外國國籍后可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也可以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只留養老關系者,符合領取養老金規定時,可按規定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
保留戶籍者保留社保個人賬戶
根據社保法規定,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雖居住在國外但保留中國國籍和深圳戶籍的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對此,深圳市社保局解釋稱,保留中國國籍和深圳戶籍的,可以保留社保個人賬戶,等到符合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移民退保后回深工作可繼續參保
對取得外國國籍者,深圳市社保局解釋,根據國家規定,已取得國外國籍者可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將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但參保人也可以選擇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如果移居海外者再次回到深圳,出國前若終止社保的話,回國后繳費年限又要重新累計。如果參保人沒有終止社保,回到深圳重新工作的話,在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深圳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提供本人有效護照的,可以繼續參保,以前參保5年者,后面只需再參保10年,累計參保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在深圳領養老金。
每年一次到當地中國大使館認證
按目前的政策,男性職工在年滿60歲,女性職工滿50歲,社保繳費滿15年后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這意味著,到退休年齡,即使擁有別國國籍,參保人仍可回國申請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據悉,辦理退休后,退休人員在國外,社保經辦機構可以將其每月的退休金寄給參保人。而每年一次的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也可以在當地的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之后寄送回國就可。
(南方網)